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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53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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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关于申报2025年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的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根据《雄安新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就开展2025年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雄安新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或在雄安新区域内经营的大型连锁书店分店。有固定经营场所,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新开办扶持项目的,不能同时申报持续经营扶持项目。
(一)新开办扶持。按照区域位置、经营面积、服务设施、业态融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自《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次签发日期起,三年内可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新开办类型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扶持。按照原《雄安新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雄安宣文〔2022〕25号)享受过扶持政策的,属于已享受过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开办扶持。
(1)对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给予9-12万元资金扶持;
(2)对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实体书店,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给予6-9万元资金扶持;
(3)对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实体书店,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给予3-6万元资金扶持。
(二)持续经营扶持。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截至2025年11月10日,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满2年且持续经营满2年以上,按时参加并通过年度核验审核,符合新区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在门店环境、经营模式、社会服务、业态融合等方面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扶持。
(三)特色服务扶持。对于积极开展公益性全民阅读活动、24小时书房、构建文明实践综合体、智慧化书店等特色服务,在发挥社会效益、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金扶持。
(四)示范书店扶持。荣获新闻出版领域国家级荣誉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金扶持。荣获新闻出版领域省级荣誉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扶持。荣获新闻出版领域新区级荣誉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扶持。
三、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均需提交,专项材料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进行提交。
(一)基础材料
1.承诺书;
2.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表;
3.《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5.店面外观与店堂内部照片;
6.申报单位近三个月依法完税证明;
7.管理制度清单(如管理、生产、安全、卫生等方面各项制度);
8.主题出版物发行情况(店内摆放销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图书等党的创新理论相关书籍)。
(二)专项材料
1.新开办书店扶持申报材料。
(1)经营场所(含经营出版物的书店面积)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相关资料(如与影视传播、文化创意、科普培训、休闲阅读等融合发展)。
2.持续经营扶持申报材料。
(1)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相关资料(如与影视传播、文化创意、科普培训、休闲阅读等);
(2)书店特色相关资料(如主题定位、空间环境、经营内容、管理服务等)。
3.特色服务扶持申报材料。
(1)开展公益性全民阅读活动、构建文明实践综合体、智慧化书店情况相关资料(如文字、图片、网页截图等);
(2)全天24小时持续经营证明材料(如24小时经营标识、夜间销售记录、夜班工组人员工资记录及书店夜间经营内外照片等);
(3)书店开展其他特色服务的证明材料。
4.示范书店扶持申报材料。
荣誉证书复印件、奖杯照片等,需注明颁发单位。
四、申报方式
自行下载申报材料(见附件),并按要求填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报送邮件主题格式:书店经营所在地区+书店全称,报送材料为加盖书店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1月4日。
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2025年10月24日
